俄媒2月8日援引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的话报道说,尽管欧盟国家2月5日起已对俄石油产品实施限价,但这并未影响2月份俄石油产品的成交量,相关供应合同已经签订。
诺瓦克表示,欧盟对俄石油产品实施限价后,俄政府正密切关注局势发展。“2月份的成交量已经确定,我们会关注3月份情况将如何发展。”
据俄新社援引欧盟委员会的解释报道,对俄石油产品限价措施不涉及“在第三国实质性加工”的石油产品,以及通过俄罗斯和外国石油混合在第三国生产的石油产品。
诺瓦克指出,欧盟对俄石油产品价格上限做出的两项额外规定表明,欧洲需要俄石油和石油产品,“欧盟政客再次表明其行为毫无逻辑。”
与此同时,诺瓦克强调,俄石油领域将继续正常稳定运行。
欧盟对俄罗斯海运石油产品限价机制5日正式生效,七国集团和澳大利亚也采取同样限价措施。对于汽油、柴油、煤油等较贵产品设定每桶100美元的价格上限,对较便宜的石油产品如燃料油、石脑油等设定每桶45美元的价格上限。这是继去年12月对俄罗斯原油实施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后,西方国家再次对俄石油产品出口采取限价举措。与此同时,欧盟禁止进口俄罗斯石油产品的制裁措施也于5日正式生效。
对于西方限价举措,俄罗斯方面已有反制措施。去年12月27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总统令,要求禁止向在合同中直接或间接使用设置价格上限机制的外国法人和个人供应俄石油和石油产品。总统令于今年2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今年7月1日。今年1月30日,俄罗斯政府出台反制西方对俄石油限价措施的细则,以具体落实普京的总统令。